本帖最后由 理财小管家 于 2014-12-20 11:19 编辑
辛勤工作一年之后,“年终奖”是对劳动者最大的奖赏,也是很多人最为期待的,但是你真的了解它吗?@央视新闻曾发布过一个小小的普及帖,解释了一些和年终奖相关的注意事项。根据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等法律法规,休法定假应照发年终奖,提前离职、工作未满一年者也能拿年终奖,年终奖不能拖欠,年终奖不得以实物折抵,不按合同发放可举报……但是....咱们还是来聊聊拿到年终奖的各位需要缴多少税吧,来年咱也给BOSS提个建议不一样的发放方式让员工合理避税。
首先问大家一个问题,你们觉得平时工资低年终奖发的多需要缴的税多呢,还是平时工资高年终奖发的少需要缴的税多? 那种都很高的就不要出来拉仇恨啦! 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,首先需要看你的当月工资是否到了3500个税起征点,然后把你的年终奖计税金额除以12,在上表中找到你的那一档税率和速算扣除数。
公式为:
当月工资<3500:【年终奖-(3500-当月工资)】x相应税率-速算扣除数
当月工资>3500:年终奖x相应税率-速算扣除数
举例:
1.当月工资为2500,没有达到3500的个税起征点。年终奖为10000,【10000-(3500-2500)】÷12=750,从表中查得税率为3%,速算扣除数为0。
年终奖的税=【10000-(3500-2500)】x3%-0=270元
2.当月工资为5000,达到了3500的个税起征点,年终奖全部都要纳税。年终奖为5000,5000÷12≈417,从表中查得税率为3%,速算扣除数为0。
年终奖的税=5000x3%-0=150元
再给出2个收入一样、全年需要缴的税却不一样的例子 六大“盲区”发年终奖时应尽量规避
所谓年终奖“盲区”,是指因为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导致的特别结果。如果年终奖数额增加到或超过某个临界点时,使得对应的纳税税率提高一档,如从3%提高到10%,随之纳税额也相应地大幅增加。
举例来说,小刘今年底的年终奖为18000元,他的同事小宋年终奖为18001元(假设两人月工资都超过3500元)。小刘要纳的税额计算方法是:18000/12=1500元。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级的3%、0,应纳税额=18000×3%-0=540元,除去纳税额后,小刘实际到手的年终奖金额为17460元。
多了1元,小宋又得缴纳多少钱?因为18001/12的商数大于1500元,所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第2级,分别为10%、105,应纳的税=18001×10%-105=1695.1元,税后所得16305.9元。跟小刘相比,小宋实际到手的年终奖反而少了1154.1元。
多批次发放年终奖可以合理避税吗? 多次分发年终奖,因为只有一次可以年终奖优惠计税方法,其余情况下都要以个人所得税计税,此时不仅没有免税额度,税率也会大大提高。 网友们是不是想哭一下那些年多缴的那些税?但是工资和年终奖怎么发还是咱BOSS说了算,小管家支个招,要不大家使劲在朋友圈转发本文让BOSS看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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